如何處理子女拒絕會面交往----律師與心理師的跨界合作
編輯部$
2022-05-15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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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離婚率居高的台灣,鄧學仁教授也分享了在處理離婚家事案件時,『父母要如何處理子女拒絕會交往』,離婚的父母們可以從哪些角度思考離婚與孩子的關聯,以及離婚父母雙方與孩子的關係。
律師與心理師合作的必要
2022年5月14日 感謝 詮善聯合法律事務所的 魏正棻 律師引薦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 鄧學仁教授蒞臨參觀擁抱心理諮商所,並與所長鄒孟栩 諮商心理師分享法律實務工作中遇到的心理議題困境。
鄧學仁教授分享到:『律師辦理家事事件必須先處理當事人的情緒,才能容易解決法律問題,然而處理當事人情緒可能讓律師情緒也受到影響(替代性創傷),因此律師可考慮將情緒的部分先讓心理師處理,反之心理師接受諮商時若涉及法律問題亦可請律師合作,尤其在處理離婚問題往往夾雜許多情緒,尤屬必要。』
離婚的父母們可以從哪些角度思考離婚與孩子的關聯,以及離婚父母雙方與孩子的關係。
而在今年離婚率居高的台灣,鄧教授也分享了在處理離婚家事案件時,『父母要如何處理子女拒絕會交往』,離婚的父母們可以從哪些角度思考離婚與孩子的關聯,以及離婚父母雙方與孩子的關係。以下分享鄧教授2022年5月14日應台北律師公會之邀前往報告家事律師倫理與家事事件之處理的演講的彩蛋:
孩子說不想見非同住方,隱藏著我有困難請你幫助我的求救訊號。孩子在衝突中造成兩極分化現象,一個兩極分化的孩子與父母A結盟,並對抗或拒絕B父母,這是虛假的拒絕。
在沒有虐待或疏忽的情況下,孩子99%是被離間的,這種結論過於簡單化,將父母洗腦視為主因,此種推論不僅無法幫 助這個家庭反而製造對立。
造成拒絕會面問題不是離間有無的雙因因素,而是三因因素:(1)孩子和父母不親(2)離間(3)孩子無法感受自己想要的東西。
誰是比較合適的父母不是處理問題的重點,重點是如何修復父母與子女的關係。關係不是論斷對錯,而是如何修復,因為孩子愛父母是天性。
孩子的回答是急性的對剛發生的反應,而非一輩子的反應。昨天的禮物和懲罰對今天的反應,不代表永遠如此,賄賂、威脅、承諾都會受影響。例如父母說失去親權會選擇自殺,這種情緒勒索會影響小孩意願。
孩子的抗拒和拒絕是和事件或時間有關,孩子因為有困境,才會如此反應,不會天生討厭父母。轉換環境可能影響孩子的意願,例如改變交付場所。
孩子在不同的情境抵制與父母A分離。與父母A的分離焦慮,並非對父母B的抗拒,因為擔心與A分離A會不幸福,所以抗拒B。
親職化是子女扮演父母的角色,單親家庭造成孩子親職化現象,犧牲與同儕相處時間,親職化小孩容易抑鬱、自殺、內疚、藥物濫用、濫用父母權威,以平衡心理的不舒服,離婚後孩子變得比較乖巧就是親職化現象,成為事事迎合他人的變色龍小孩。
孩子的創傷反應造成無法處理與交戰的父母共處的時光,只要是交付一定會衝突,所以拒絕交付,並非討厭對方。
孩子逃避的刺激物不是父母B,例如隔壁的惡犬,或者沒有隱私的環境,或者爸爸家髒兮兮的,而非討厭爸爸。孩子抗拒與父母B接觸,也可能因為環境因素,父母居住環境的差異,如貧富差距、都會影響交付意願。
孩子喜歡父母是自然法則,用診斷的方式只會幫倒忙,就如同不能用捲尺測量時間一樣,應該協助其解決互動關係,協助他們克服問題。
衝突的父母一定會有離間問題,不是有無而是多寡的問題,造成的原因甚為複雜,不能單純用有無離間之二分法去處理,應同時處理父、母、子女甚至與環境之互動關係,才能解決子女不願見非同住方之問題。
離婚衝突父母在孩子面前說對方不是,是一件最正常不過的事,不要把父母當作離間的戰犯,為孩子解決困境的空間才會加大,隨意指責他們只會助長家庭的衝突,他們和小孩一樣也受到傷害,他們也是需要受到協助的人。
資料來源:Dynamics, not diagnoses: Assessing and responding to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polarized child, Benjamin D. Garber, Ph.D.Family Law Consulting, PLLC
轉載自 鄧學仁教授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