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人都需要透過另一個人來認識與看見自己。
郭玉婷
2022-04-20更新
2022-04-09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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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理學論上在探討人際關係與我們在愛情中的樣貌時,常常提到客體一詞,究竟什麼是客體呢?
什麼是客體呢?
在心理學論上在探討人際關係與我們在愛情中的樣貌時,常常提到客體一詞,究竟什麼是客體呢?
以哲學的觀點上,每一個人都是主體,而相對於主體的客體,指的是可以感知或可想像到的任何事物,既包括客觀存在並可觀察到的人事物或現象,也包括想像的事物。
從心理學的觀點上來看,客體關係是心理動力取向的人格發展理論,主要探討人際關係,同時也強調環境的影響。認為人的互動方式主要受到生命早期經驗的影響,特別是父母與重要他人,假設早期建立的關係模式,會反應在日後的人際關係型態。
初生的嬰兒只能根據他所體驗到的客體的「好」或「壞」來代表這個客體,能立刻給予餵養的母親是好母親,不給糖吃的就是壞母親。因此在他們的認知裡所有的事物就只有非黑即白的二分法世界觀,又比如孩子看童書或影片,會問這個是好人還是壞人。
在成長的過程中,透過與周遭客體的互動,以及心智發展的進步和成熟,嬰孩有能力把母親作為一個完整的客體來接受,這時嬰孩體驗到,原來沒有好的壞的之分,好感覺壞感覺都是對一個人的感覺,愛和恨的也是一個人。
經常我們也會常把這樣的互動與感受帶到成人時期,這也好像我們在感情關係中,在熱戀期時常會把另一半視為這世界上最美好的人;在爭執或是在爭吵甚至分手時,便會將其視為十惡不赦的壞男/女人。
然而在經過時間的消化,以及透過自我覺察與整理,慢慢的,我們才可以重新賦予這段關係意義,並看見無論好與壞的感受都是同一段關係給予的;而透過諮商與心理治療去看見自己在關係中的姿態與樣貌,我們可以有機會去修正與修復,並慢慢成為我們期待的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