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醫事人員及COVID-19染疫死亡者家屬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常見問答
編輯部$
2022-10-03發佈
# 心理諮商
臺灣自111年5月起進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大規模流行階段,為強化防疫第一線醫事人員與染疫死亡者家屬之心理健康支持,於112年1月31日前,補助醫事人員及染疫死亡者家屬每人6次免費心理諮商服務,協助其調適心理壓力與負面情緒,維護身心健康。
111年度「醫事人員及COVID-19染疫死亡者家屬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Q1:111年度「醫事人員及COVID-19染疫死亡者家屬心理健康支持方案」內容是什麼?
A:臺灣自111年5月起進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大規模流行階段,為強化防疫第一線醫事人員與染疫死亡者家屬之心理健康支持,於112年1月31日前,補助醫事人員及染疫死亡者家屬每人6次免費心理諮商服務,協助其調適心理壓力與負面情緒,維護身心健康。
Q2:如何認定COVID-19染疫死亡者(以下簡稱死亡者)?
A:死亡者死亡證明書之「死亡原因」項下任一欄位應清楚登載有COVID-19(新冠肺炎)病名,不限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之確診死亡個案,亦不限死亡者之死亡日期。
Q3:死亡者家屬使用方案時,需出示死亡者之死亡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嗎?
A:死亡者家屬無需出示死亡者之死亡證明,亦無需出示證明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惟需於本方案「心理諮商知情同意暨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上填寫死亡者姓名、死亡者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與死亡者關係。
Q4:醫事人員如何認定?
A:全國領有執業執照之醫事人員。
Q5:若醫事人員已經使用過「醫事人員COVID-19心理健康支持方案」,還可以使用本方案嗎?
A:本方案111年度8月中旬後,會重新計算每位醫事人員的補助額度,爰有心理諮商需求之醫事人員均可使用本方案之免費心理諮商服務。
Q6:若醫事人員接受免費心理諮商服務期間停業,可以繼續使用服務嗎?
A:原則上每次接受免費心理諮 商前皆應出示執業執照,但若醫事人員於接受心理諮商期間停業,至112年1月31日本方案結束前,仍可以繼續接受服務。
Q7:本方案心理諮商完全免費嗎?
A:本方案僅補助自費心理諮商費用,每人每次2,000元,本方案執行期間至多6次,累計補助上限為1萬2,000元,機構的掛號費等其他費用無法補助。醫事人員直接至機構接受服務,補助費用由衛生福利部撥付機構,但如果選擇的機構收取之心理諮商費用高於每小時2,000元則須自付差額,請於預約時和機構確認收取費用額度以及是否收取其他項目費用,瞭解並同意機構收費方式後,方使用心理諮商服務。
Q8:如何使用本方案的心理諮商?
A:與本方案心理諮商機構預約即可,並於預約時說明將使用本方案之免費心理諮商服務,使用服務過程中需配合填寫相關行政文件;如有問題,可洽詢各縣市衛生局。
Q9:哪裡可以找到本方案的心理諮商機構名單?
A:心理諮商機構名單可至衛生福利部網站下載查詢(網址:https://dep.mohw.gov.tw/DOMHAOH/cp-4740-71615-107.html),或電洽各縣市衛生局詢問。
Q10:是否能選擇其他縣市的心理諮商機構進行心理諮商?
A :本方案服務對象,不限戶籍地或居住地,均可依個人需求,與本方案心理諮商機構名單中任一地區的機構進行預約。
Q11:可以使用通訊方式進行心理諮商嗎?
A:本方案心理諮商服務可以通訊方式進行,若於偏鄉離島地區,就近無心理諮商服務機構,或因其他因素無法進行面對面心理諮商者,可選擇本方案之心理諮商機構名單查詢核准執行通訊心理諮商之機構,或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洽詢衛生局指定通訊診察醫療機構提供通訊心理諮商服務(網址:https://dep.mohw.gov.tw/DOMHAOH/cp-4740-71615-107.html)。使用通訊心理諮商服務前,需了解通訊心理諮商之風險和益處,並簽署各機構之通訊心理諮商知情同意書,如有疑問可洽詢各縣市衛生局。
Q12:如果已經預約心理諮商,但臨時有事怎麼辦?
A:請向機構通知更改預約時間,連續2次無故未依約接受心理諮商者,暫停補助資格。
Q13:可以中途更換心理諮商機構嗎?
A:本方案每人6次之心理諮商費用補助,不限於單一心理諮商機構使用,若想更換心理諮商機構,可另與其他心理諮商機構預約,惟補助之次數仍以合計6次為限,若超過補助額度需配合繳回重複申請補助之款項。另,更換心理諮商機構時,建議通知原機構不再使用,以利機構辦理結案流程。
Q14:本方案蒐集之個人資料如何處理?
A:本方案蒐集之個人資料僅作為實際發生之心理諮商審核依據,據以辦理補助費用撥付,不作其他目的之利用,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條辦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Q15:醫療機構、心理治療所及心理諮商所,可以於方案期程中想登記參與本方案嗎?
A:新設立或尚未參加本方案之醫療機構、心理治療所及心理諮商所,可於方案期程內向所在地衛生局登記。